2006年12月4日,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的宣伟华、徐少辉律师从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执行局,一次性领取了执行款907万元。至此,中国第一例因虚假陈述而引发的证券民事索赔共同诉讼案结案。 2002年1月15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《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。因大庆联谊虚假陈述而受损失的679位投资者以共同诉讼的方式,于2002年3月29日向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诉讼标的近2000万元。法院最终确定参与起诉的原告为572位,诉讼标的合计1500多万元。 2004年8月20日,哈尔滨中院作出了一审民事判决,其中456位原告获得胜诉,116位原告败诉,判决胜诉原告获赔金额878.5万元。在456位胜诉原告中,381位原告参与了共同诉讼。2004年12月21日,黑龙江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,除3起案件改判,其余均维持原判,判决大庆联谊赔偿金额约883.7万元,上市保荐人申银万国股份公司对433名上诉人赔偿金额608万元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。 2005年1月9日,代理律师代胜诉投资者向哈尔滨中院申请强制执行。哈尔滨中院执行局先后扣划大庆联谊现金100万,查封、扣押车辆8台并查封了位于北京的价值过千万元的房产。由于在拍卖房产时第三人提出执行异议,时间一拖就是一年半。在此情况下,哈尔滨中院不得不开始执行承担大部分连带责任的申银万国。10月19日,申银万国将600多万元划入了哈尔滨中院的账上。 |